福建日报社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确保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决定拟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全省统一登记代理机构库选取一批合格单位,成立我社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欢迎有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项目名称
福建日报社充实更新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为代理机构入库项目,无预算
三、代理服务范围
1.代理服务内容:承担本单位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2.服务期限:3年,自入库资格确定之日起算。
3.服务管理:期限内按服务效果进行动态管理,代理机构出现以下情况的将予以剔除:
①服务效果不能满足本单位要求;
②被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
四、入库代理机构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
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项目评审、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各环节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机构、监管部门的管理及监督;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具备B级及B级以上等级;
4.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代理机构名单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单查询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证明(网页截图或打印件,须B级及B级以上);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须在福州市鼓楼区且距离我社骑行距离5公里以内;
10.公司简介(含公司人员、规模等)及业绩证明(各领域代表性的重大业绩,尤其我社采购占比较高的纸张、软件、文化产业类的采购业绩)
11.收费报价;
12.服务承诺(如开标日遇特殊类情况能安排接送服务等)。
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
现邀请愿意参与该项目的单位到我社报名,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袋密封报送至我社,材料袋面上加盖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否则将视为无效材料。报名结束后,我社将在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下开封报名材料,按规定程序确定8家单位实施该项目。(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前
报名地址:福建日报社9楼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91-87095557)
福建日报社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