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蔡君彦 通讯员 郭婉真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儿童的成长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由一对夫妻和几名儿童福利机构的孩子们组成的“类家庭”来说,代理家长又该如何依法带娃呢?
3月2日,郑州市儿童福利院社工科联合信望爱社工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讲座,旨在引导福利院内“类家庭”的代理家长进一步了解家庭和社会对儿童的教育责任,提升“类家庭”教育能力,营造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类家庭”是由一对夫妻和 4~8 名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组成的“模拟家庭”。在“类家庭”中,这对夫妻扮演着父母的角色并履行家长职责,因此,“类家庭”的代理家长和其他家长一样,对孩子负有家庭教育的责任。
信望爱社工李师师在讲座现场介绍,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教孩子“如何做人”的教育,通过讲座跟代理家长们分享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针对有智力缺陷的孩子进行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据介绍,培养孩子的好品德,首先,需要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陪伴,用潜移默化的行动,影响孩子的思想与行为。比如,在休闲时间教孩子背诵爱国主义诗歌,学习唱《公民道德歌》。
其次,家长还要以言传身教的方式,给予孩子示范引导。比如,家长带头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生活中注意文明用语。
此外,还需要家长与学校等主体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比如,学校老师这天教导孩子要乐于助人,家长就需强化孩子乐于助人的意识,引导孩子在生活中,力所能及地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人……
家庭教育是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的基础,对“类家庭”及其孩子来说,同样如此。此次公益讲座的开展,在代理家长们“教什么”“怎么教”等方面,为大家答疑解惑,激励大家把孩子养好、教好,进一步提升注重家庭建设、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营造文明和睦家庭氛围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