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
咸宁公安发布公告
咸宁市公安机关开展
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代理退保”
黑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代理退保”黑产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具体如下
↓↓↓
一、举报重点
(一)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信息、电话、微信、地址等相关线索。
(二)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教唆、诱导消费者签订的代理退保协议、电话录音、转账记录等相关线索。
(三)“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发布的“代理退保”黑产虚假宣传等相关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举报方法
1.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进行举报。
2.来信举报。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城区淦河大道18号(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击欺诈骗保办公室收),邮编:437000。
3.咸宁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咸安区公安分局-0715-8823050
温泉公安分局-0715-8232533
嘉鱼县公安局-0715-6513250
赤壁市公安局-0715-5220110
通城县公安局-0715-4553650
崇阳县公安局-0715-3783839
通山县公安局-0715-2393226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相关涉案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代理退保”黑产,是指机构、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甚至冒充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等骗取消费者信任,主动向消费者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怂恿、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进行恶意投诉,达到退保索取手续费的目的。
“代理退保”黑产本质就是欺骗、误导,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挤占正当维权渠道,扰乱金融市场经营秩序,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今年10月1日起,湖北公安机关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公开征集的违法犯罪线索重点包括:“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信息、电话、微信、地址等;“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教唆、诱导消费者签订的代理退保协议、电话录音、转账记录等;“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发布的“代理退保”黑产虚假宣传等。
公告明确规定,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相关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
理性购买、谨慎退保。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有退保需求时,应审慎评估自身风险保障需求。
提高警惕、理性维权。消费者务必通过合法渠道、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轻信“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
维护权益、杜绝隐患。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交给他人,以免被恶意利用或非法泄露,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咸宁市公安局“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
编辑:余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