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戴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3年1月1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戴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原标题: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戴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责任编辑:符金花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戴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3年1月1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戴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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