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黄石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还地桥镇党委原副书记、代镇长黄某某犯受贿罪、交通肇事罪、保险诈骗罪一案在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给组织抹了黑,给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我经常在噩梦中醒来,多么希望这一切不是真的!”当天上午,黄某某在法庭被告席上深深悔过。
2020年6月,黄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该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2月被逮捕。
庭审现场,经过指控、举证、辩论等程序,法庭当场宣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判处罚金12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责令其赔偿保险公司全部经济损失。黄某某表示认罪悔罪,接受判决。

120余人参加旁听。通讯员供图
当天,大冶市组织四大家领导、党政机关“一把手”等120余人参加旁听。这也是今年该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一项活动,旨在让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部门“一把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直观感受纪法威严,切实筑牢拒腐防线。
“目睹昔日的同事、老熟人接受法庭审判,确实深受震撼,内心很复杂,既深深地同情他的现状,又想到那句古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参加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表示,这堂警示教育课意义深刻。
大冶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姜鹏在庭审结束后介绍,该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保障发挥好“头雁效应”的生动实践。(通讯员柯国)
大冶公开审理一代理镇长受贿案 市委书记等120人参加旁听-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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