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长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汪耀,副主任陆继业、宋嘉禾、夏利民、李飞、潘敏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由陆继业主持。
会议审议和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王岚同志辞去长宁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张伟同志为长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会上,张伟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副区长岑福康,区人民法院院长米振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健,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以及新泾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张伟,男,1971年9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理学学士。现任长宁区委副书记。
曾任闵行区莘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委书记(选派),虹口区委常委、虹口区副区长等职。
编辑:沐一帆、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