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上午,崇州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崇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主持会议,崇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涂征依法列席。

会上,主审法官就该案基本案情、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方面作了汇报,涂征代理检察长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量刑建议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审委会委员在全面听取案件承办人和检察机关意见后,认真讨论表决,并达成一致意见。

张静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支持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增强检法两院的沟通交流,强化对疑难复杂案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实现监督与配合并重。崇州法院将继续贯彻好、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不断强化法检两院工作衔接,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崇州市人民法院
供稿|李飞
编辑|岳霄
【来源:崇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