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8日讯(记者 万凌云)28日,丹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丹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立群代表丹阳市长黄万荣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王成明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培博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经过投票表决通过。
黄万荣、周绪平同志由于职务变动及工作调动,已向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提出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和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投票决定同意黄万荣辞去丹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同意周绪平辞去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丹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根据主任会议提名,提出了决定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和代理检察长的议案。
根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王成明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志祥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校对 王菲
编辑 :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