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实习记者 周菡怡)8月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吉林省国盛康安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康安保险代理”)因存在委托未执业登记人员从事保险销售问题被罚1万元。
根据罚单,2018年,国盛康安保险代理委托王某、齐某某等57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费收入共计631.3万元,国盛康安保险代理通过长春中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其发放佣金190.95万元。上述57人为国盛康安保险代理代理保险业务期间,公司未为其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进行执业登记。
由于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吉林银保监局对国盛康安保险代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明新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