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学者着重钻研儒家的义理,探讨所谓“孔颜乐处”,人们称之为义理性命之学,简称性理之学或理学。理学实际是儒释道三家合流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由于理学家们继承了韩愈的“道统论”,于是又称其为道学,称那些著名的理学家为道学先生。理学的发端者是北宋的周敦颐,以后发展为两派:
一派是北宋的周敦颐、程颐等,至南宋的朱熹为集大成者。他们认为,在天地万物产生以前就存在着“天理”,它是自然和人事命运的主宰。他们属于客观唯心主义理学。
另一派是北宋的邵雍、程颢,至南宋的陆九渊总其成。他们主张“天理”就在人的心中,因此“宇宙即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他们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理学,又被称为“心学”。
这两派都认为是人的私欲蒙蔽了人的善良本性,因此都提出“存天理,弃人欲”或“存心去欲”的口号。南宋朱熹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理学体系。什么是理?朱熹解释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显然他所说的“理”,是产生万物的本源,是离开事物而能独立存在的一种什么东西,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主宰。
朱熹还把所谓永恒的理引申到封建道德范畴中,借以大肆宣扬封建的“三纲五常”思想。所谓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及仁、义、礼、智、信。朱熹说:“仁莫大于父子,义莫大于君臣,是谓三纲之要,五常之本,人伦天理之至,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朱熹把这些封建伦常说成是天理,是先天就有的。他说,“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先已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直待有了君臣父子,却旋将这道理入在里面”。
这种说法似是而非。一种事物的内在性质和规律性总是同这事物同时存在的,不可能先有事物的性质,然后才产生出事物本身。朱熹还进而把天理同人性、人欲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具有封建的伦常是人的本性,有的人所以有“不善”的表现,是由于被人的欲望所蒙蔽。因此人们必须放弃私欲,服从天理。朱熹于是提出“存天理,弃人欲”的号召,要求人们都必须遵守封建伦理纲常,听命于封建统治。朱熹运用这些理学思想去阐释儒家经典,著作除《四书章句集注》外,还有《周易本义》、《诗集传》等,被后世封建统治者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
除了以朱熹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理学体系外,还有南宋陆九渊为代表的“心学”。陆九渊把思孟学派的主观唯心主义同佛教禅宗的某些思想结合起来,提出“心即理”之说。他认为天理、人理、物理只在人的心中,主张“心”和“理”是永久不变的,以此证明一切封建的道德教条都是人心所固有的,是永恒不变的。他还认为,人们要了解、认识客观事物,只要悟得本心就可以了,甚至连书都不必多读。于是提出“六经皆我注脚”。意思是,六经注解了我的本性,而不是我学六经。
为了维护封建的伦理道德,陆九渊号召人们“存心”而“去欲”,反对人民为改善受压迫的处境去同封建统治者进行斗争。陆九渊的理学思想虽然同朱熹有很大分歧,但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把封建的伦常道德尊为天理,为封建统治提供理论根据。由于程颢、程颐兄弟在理学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人们又把宋代理学称为“程朱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