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6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子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次案件中有3个被告,分别为被告一: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为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案由为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判决为,被告华佳业向原告中原地产支付转介服务费869.13万元及利息(利息以869.13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10月1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华盛业对被告华佳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华业资本对被告华盛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3506.8元,保全费500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华业资本表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本公司不服该判决,经研究决定上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